- 西元2001年,一位謝姓女學生因於在未完成請假手續狀況下,於03月27日飛至菲律賓為密切聯繫的當地男大學生慶生,並於03月31日返回臺灣,並於04月01日返校後坦承行為,最終經「華岡藝術學校校方當局」火速於04月09日召開「9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訓導會議」,並決議將該名學生以違反校規「欺騙師長」、「惡意曠課」、「男女共處一室」⋯⋯等嚴重毀損校譽之行為,予以「立即離開學校、終止修業,改變學習環境」之處分。謝姓女學生於04月10日辦理離校手續,並同時以處分原因不明為由,依法向「華岡藝術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」提起申訴,最終因維持原決議,因而向「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」提起二次訴願,皆遭駁回。謝姓女學生為維護自身權益,向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」提起行政訴訟,該訴訟持續至西元2005年03月24日經判決謝姓女學生勝訴,要求「華岡藝術學校校方當局」撤銷所有處分。然「華岡藝術學校校方當局」不服,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,該訴訟於西元2006年09月25日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
全 面 監 督 「 華 岡 藝 術 學 校 」
自丁永慶女士上任華岡藝術學校第八任校長後,違法亂紀的事件層出不窮,
未來,這將不會是「組織」、「社團」,而是一個單純的「平臺」,
我們將透過「網際網路」未社會大眾揭秘難以找到的資料與事件,更將提供「遭不當懲處」的華岡藝術學校在學學生一個求助的管道,
捍衛學生權利將是我們的責任。

揭開歷年人員的神秘面紗

揭開所有校內法規的秘密